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绍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将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于2007年2月签订了《奥运特许商品销售协议》。双方协议由中国银行在其系统内参与销售特许商品的销售点销售深圳市东方金钰经北京奥组委授权制作的贵金属摆件奥运特许商品。本协议有效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由于中国工商银行鄂州支行诉湖北多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仍未结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了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5,103,0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3%。冻结期间为6个月,自2007年1月10日起至2007年6月9日止。
3、由于西安市商业银行碑林支行与西安开元科教控股有限公司、西安东兴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尚未结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了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7,501,974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冻结期间为6个月,自2007年3月20日至2007年9月20日。
4、2007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7)武民商初字第104号。应诉通知书称,该院已经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诉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04年4月20日,武汉光谷城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城风险投资公司”)向中国银行武汉市汉阳支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2005年4月22日至2007年4月21日。2005年4月22日贷款期限届满,截至2007年3月20日光谷城风险投资公司尚欠贷款本金4,478,572.25元及相应利息、罚息,本公司作为光谷城风险投资公司的担保方在此案中所欠中行汉阳支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将于2007年5月11日正式开庭审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其通过资产置换进入上市公司的两家珠宝类公司即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1)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上述两家公司在2006年、2007年、2008年任一年实现净利润,按公司权益计算分别低于3,500万元,3,850万元、4,235万元;或者(2)上述两家公司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兴龙实业将追送股份,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2股。
2006年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贡献净利润4159.95万元,符合承诺要求。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兴龙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07-09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成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分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4月1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2007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新年度战略目标和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执行新会计准则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上述差异影响事项可能因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而调整。
此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