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由全体董事以书面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副总经理梁师麟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为用于国贸三期工程新增长期银行借款;
2.应收帐款的增加主要为应收租金增加;
3.其他应收款的增加主要为支付的合同定金;
4.财务费用的减少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支付给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1.5亿美元长期债务的资金占用费。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07年1月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二期物业中心的经营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该协议所涉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34,274元。
3.2.2 2007年1月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中心外围、行政楼、自行车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继续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所属国贸有限公司外围、行政楼及自行车楼,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该项委托管理费及维修保养费人民币33,948元。
3.2.3 公司与关联方国贸建设(香港)有限公司2007年内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已于2007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取国贸建设(香港)有限公司支付的国贸商城精品区租区的租金人民币7,606,476元。上述租金价格均按市场原则确定。
3.2.4 2007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北京朝阳支行签订了人民币28.3亿元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和美元2,000万元的《外汇资金借款合同》。 上述贷款期限均为十五年,自2007年至2022年。其中,人民币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美元贷款利率为3个月期LIBOR+利差60个基本点,每三个月浮动一次。同日,公司与建行北京朝阳支行签署了上述贷款的《抵押合同》。根据该合同,公司将国贸三期A、B、C段土地使用权及A阶段在建工程抵押给建行北京朝阳支行作为上述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
3.2.5 2007年1月16日,公司就国贸三期A、 B、 C段土地使用权及A阶段在建工程向建行北京市分行提供抵押作为公司发行人民币10亿元债券的反担保事项,与建行北京市分行签署了《反担保(抵押)合同》。2007年1月1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和建行北京市分行三方签署了《关于解除〈反担保(抵押)合同〉的协议》,建行北京市分行同意公司以国贸三期A、 B、 C段土地使用权及A阶段在建工程向建行北京市分行提供抵押作为反担保,代替并解除公司所属国贸一期房产以及国贸有限公司所属与公司国贸一期房产相对应的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公司就该事项已于2007年1月2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做出了公告。2007年3月12日,公司上述注销抵押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3.2.6 国贸三期工程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国贸三期工程A阶段建设进展顺利。截止2007年3月底,国贸三期工程A阶段主塔楼钢结构内框筒安装至地上36层,外框筒安装至地上33层,商场钢结构施工完成至地上3层,大宴会厅钢结构施工完成至地上3层。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洪敬南
2007年4月27日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