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朱其棕、董事徐飞因故请假,未出席董事会,委托朱敏骏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倪新贤因故请假,未出席董事会,委托朱林海进行审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朱其棕、总经理朱敏骏、总会计师刘江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慧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预付帐款期末数比年初数上升,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教育集团预付的嘉兴学院三期工程款,以及海外公司预付信息产品的备货款。
2、应付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下降,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外公司承兑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数下降,主要是公司归还了资金往来款。
4、应交税费期末数比年初数上升,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销售费用报告期比去年同期上升,主要是控股子公司用于销售渠道中的业务费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去年同期上升,主要是公司产品进销的收付款净额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去年同期上升,主要是子公司在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去年同期上升,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还款项下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4年8月19日,公司曾就自己名下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华路营业部开户的证券帐户合法转托管权利受到其侵权,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保全,2004年8月23日二中院立案受理并保全了公司上述保证金帐户名下所有证券及资金。汉唐证券被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后,二中院于2004年9月20日裁定,以汉唐证券为被告的诉讼暂缓审理。汉唐证券曾于2004年12月为同一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后自动撤诉。公司分别于2004年12月31日及2005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有关上述诉讼情况。2007年2月5日,二中院发出“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继续冻结公司在上述保证金帐户名下所有证券及资金。汉唐证券目前仍处托管清理期间,法院暂未恢复对汉唐证券的诉讼审理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交通大学所持有的交大南洋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其承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公司今后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现在履行正常。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交大南洋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交大南洋非流通股股票数量占交大南洋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2%,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4%。现在履行正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其棕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交大南洋
编号:临2007-08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长朱其棕、董事徐飞因故请假,委托董事朱敏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倪新贤因故请假,委托独立董事朱林海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朱敏骏董事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以全票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议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3、同意公司向上海交大南洋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提供情况参见公司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交大南洋
编号:临2007-09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 500万元
●公司目前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52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拟为其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为机电公司拟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500万元的(续借)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北松路488号
法定代表人:陆志强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液力偶合器,耐压测试仪,电器仪表,环保节能产品,液压元件,模具,机电设备和机械零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机电材料,五金汽配,文教用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内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和八技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1日,本公司持股90%。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机电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209万元,负债总额6099.6万元,净资产38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42%;机电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584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合同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计划发生担保金额: 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机电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预期良好,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目前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15200万元,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9.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五届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6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