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周红旗先生、财务总监熊毅女士、财务部长张伏林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2007年4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对2007年中期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不适用
3.5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07-00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二、公司授权首创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三、商业银行按月(每月31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首创证券。商业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首创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商业银行连续3次未及时向首创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首创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首创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125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 2007—00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于2007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周红旗董事委托王周亮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此项政策变化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是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改按受益对象分配,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对公司当期存货成本、管理费用、和利润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可以资本化的范围由目前现行的会计政策下的固定资产,变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范围,从而对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一定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当期的资产、负债和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当期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现行政策下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借差)全额冲销,不再在以后期间摊销,此变更将会增加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另外,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相应调整公司本次修订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将于2007年5月21日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25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07-00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7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和报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7年5月 21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滴水埠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程:
(1)审议《湘潭电化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湘潭电化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湘潭电化2006年度财务决算》
(4)审议《湘潭电化2007年度财务预算》
(5)审议《湘潭电化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1)—(6)项议案已经公司2007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4月2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第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经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七、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07年5月17日 (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5)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邮政编码:411131。
(6)联系电话:0732-5544161 0732-5544101(传真)。
(7)联系人:李俊杰、张凯宇
八、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1)《湘潭电化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湘潭电化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湘潭电化2006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湘潭电化2006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湘潭电化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 2007—00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于2007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泽华先生主持,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 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