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黄玉荣,因身体原因不能出席,吴育华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蒋绍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新章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一季度亏损3354万元,因生产经营下滑,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和控股股东山东九发集团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分别刊登在2007年1月12日和2007年1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因以上所述借款合同纠纷尚未判决,公司及控股股东山东九发集团公司正积极与银行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债务和解。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山东九发集团公司承诺其持有的九发股份股票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山东九发集团公司增持的九发股份股票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2)山东九发集团公司承诺在所持九发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九发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山东九发集团公司增持的九发股份股票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3)山东九发集团公司承诺在九发股份股改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成如下提案:九发股份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公司严格履行承诺,且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中期报告预计为亏损,生产经营情况未见好转。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绍庆
2007年4月28日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