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张伟良先生、朱德宇先生、段继东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公司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长胡季强先生、董事陈国平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各自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季强先生、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冶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增加219.79%,主要系对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扣款追偿纠纷涉及的1483.19万元转入,以及报告期内新增税收返还款和未结算的款项。
2、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摊费用转入。
3、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预提费用转入。
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主要系证券投资收益。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增加48%,主要系新增子公司按福利企业政策税收返还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80万股A股,《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具体详见2006年9月14日、2007年1月26日和2007年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公告。该项发行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459万元借款担保已全部逾期未归还,工行兰溪市支行按其与本公司间的有关贷款保证合同从本公司银行帐户扣收上述保证贷款本金14,590,000元和利息241,931.1元,合计14,831,931.1元。
为维护合法权益,本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对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第一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担保追偿事宜依法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并依法冻结第一被告的银行存款435,316.54元;查封了第一被告位所有的坐落于兰溪市城郊西路23号的部分房产,合计房产面积33000余平方米;查封了第二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6.61%的股权及红利。上述案件法院将于2007年5月12日开庭审理。(具体事项公告已刊登于2007年4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3、2007年3月3日,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受让子公司浙江康恩贝三江医药有限公司所持兰溪市三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6.7%股权及由子公司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兰溪市三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3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截至2007年4月23日,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兰溪市三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已分别在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吸收合并的相关变更及注销登记手续。(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本报告期,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中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了在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中按规定做出的法定最低承诺事项;此外,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改中还有以下特别承诺:
(1)其持有的康恩贝股份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六十个月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康恩贝股份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百分之五,在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在上述六十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只有价格高于10.8元/股(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后转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做相应调整)时,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才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在A股市场出售康恩贝股份公司的股票。
(3)将在2006年度、2007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红议案,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金额)的6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56,000.00元,达到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60%以上。根据股改承诺,在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了赞成票。公司2006年度分红方案已经于2007年4月实施。(具体详见分别于2007年3月6日和2007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至本报告日止,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了其承诺,未有违反其承诺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就不从事同业竞争向本公司作出承诺, 承诺在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报告期内,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季强
2007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07—02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朱德宇先生、段继东先生、张伟良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张伟良、朱德宇董事分别授权委托胡季强董事,段继东董事授权委托陈国平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各自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何廷忠、杨金龙、董事会秘书杨俊德列席会议。会议由胡季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有关人事聘任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周卫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
同意聘任王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王冶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徐金发、曾苏、黄董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周卫良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以及聘任王冶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的事项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新近发布的《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同意原定2007年4月26日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日作相应变更,并待完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后再行确定具体的期权授予日。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30 日
王冶女士简历
王冶,中国籍,女,197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经担任宁波会计师事务所(现变更为浙江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主管、浙江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部门主管、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07—02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在杭州市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吴仲时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杨金龙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其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经对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4月30日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