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公司巡礼
  • 4:焦点
  • 5:金融
  • 6: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版
  • A5:信息披露
  • A6:信息披露
  • A7:产权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大全
  • A11:信息大全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isclosure
  • A78: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T1:年报特刊
  • T2:年报特刊
  • T3:年报特刊
  • T4:年报特刊
  • T5:年报特刊
  • T6:年报特刊
  • T7:年报特刊
  • T8:年报特刊
  • T9:年报特刊
  • T10:年报特刊
  • T11:年报特刊
  • T12:年报特刊
  • T13:年报特刊
  • T14:年报特刊
  • T15:年报特刊
  • T16:年报特刊
  • T17:年报特刊
  • T18:年报特刊
  • T19:年报特刊
  • T20:年报特刊
  • T21:年报特刊
  • T22:年报特刊
  • T23:年报特刊
  • T24:年报特刊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财富人生
  • B5:上证研究院
  • B6:上证研究院
  • B7:上证研究院
  • B8:上证研究院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周刊
  • C3:基金周刊
  • C4:基金周刊
  • C5:基金周刊
  • C6:基金周刊
  • C7:基金周刊
  • C8:基金周刊
  • C9:基金周刊
  • C10:基金周刊
  • C11:基金周刊
  • C12:基金周刊
  • C13:基金周刊
  • C14:基金周刊
  • C15:基金周刊
  • C16:基金周刊
  •  
      2007 年 4 月 30 日
    按日期查找
    A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94版:信息披露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霍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志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小华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报表项目均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填列。

      2、因为会计政策变更调增年初所有者权益60,831,284.99元导致本期总资产、净资产等相关年初指标与上年末披露指标不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详情见2004年12月18日、2005年6月4日、2005年7月26日、2005年10月18日、2006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 详情见2005年5月13日、2005年6月4日、2005年7月26日、2005年9月3日、2006年1月20日、2006年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诉广州本草堂有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4年12月18日、2005年4月21日、2005年5月13日、2005年11月30日、2006年1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4年12月18日、2005年5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项目营销顾问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5年4月21日、2005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一投集团及本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5年4月21日、2005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交通银行珠海支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4年12月18日、2005年4月21日、2005年8月13日、2005年12月10日、2005年12月24日、2006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诉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欠款一案,详情见2005年9月2日、2005年11月15日、2006年2月25日、200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诉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欠款一案,详情见2005年9月3日、2005年12月29日、2006年6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0、海南当阳贸易有限公司、海口市海外实业发展公司、海南华成礼品有限公司、海南京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风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伟泉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欠款纠纷事项,详情见2005年11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1、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详情见2005年11月5日、2006年5月30日、2006年6月3日、2006年6月24日、2006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南航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详情见2005年12月3日、2005年12月29日、2006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3、海南山外山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知良泰贸易有限公司、海南青田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树昌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南合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丰德利贸易有限公司、海南和田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伯顿贸易有限公司、海南当阳贸易有限公司与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和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与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6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4、厦门中鹭财务服务联合公司海口公司诉海南省商业集团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6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5、厦门中鹭财务服务联合公司海口公司诉海南省商业集团公司、本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海南昌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详情见2006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关于2006年年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年主度报告出具了有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业已到期,绝大多数未获得展期,目前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相关银行业已向法院起诉并获胜诉;此外,公司存在大量对外担保,相关债权人亦已起诉并获胜诉,公司很可能承担相关连带保证责任;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及净资产仍为巨额负数;被其他公司占用的资金不能如期收回;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房产、土地及股权已被抵押、质押或司法冻结,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一定不确定性。

      担保及债务问题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拟通过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和定向增发解决上述问题。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债务重组方面,原控股股东一投集团在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函后拟以评估值为10,685.19万元的资产抵偿本公司为其担保产生的预计负债;公司正与债权银行协商债务重组事项,并已与部分银行达成债务和解方面的框架协议。

      2、为解决公司不良债权和担保问题,公司现大股东大通建设拟以优质资产与本公司的不良债权进行置换,目前已完成资产的审计评估,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3、为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向大股东大通建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向增发预案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将正式报证监会审批。

      相关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定向增发如能顺利完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大为增强。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认可S*ST一投的股改方案,接受股改方案中的对价支付安排,推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尽快实施,在S*ST一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2)就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方法问题,本公司承诺如该等股东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本公司可根据该股东与本公司达成的代为垫付对价协议,由本公司代为垫付对价。现暂未联系到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若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12 个月限售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则本公司承诺将该部分股东已按比例承担的对价安排予以返还。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附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归还本公司代为垫付的股份及其孳息,并经本公司同意后,由S*ST一投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流通申请。(3) 在竞拍成功后,本公司将积极推动S*ST一投的债务重组工作,并在合适时机向S*ST一投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促进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本公司股改方案已于2007年4月13日实施,前述承诺第一项已履行完毕,其他尚未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峰

      2007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ST一投                     股票代码:60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