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公司巡礼
  • 4:焦点
  • 5:金融
  • 6: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版
  • A5:信息披露
  • A6:信息披露
  • A7:产权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大全
  • A11:信息大全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isclosure
  • A78: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T1:年报特刊
  • T2:年报特刊
  • T3:年报特刊
  • T4:年报特刊
  • T5:年报特刊
  • T6:年报特刊
  • T7:年报特刊
  • T8:年报特刊
  • T9:年报特刊
  • T10:年报特刊
  • T11:年报特刊
  • T12:年报特刊
  • T13:年报特刊
  • T14:年报特刊
  • T15:年报特刊
  • T16:年报特刊
  • T17:年报特刊
  • T18:年报特刊
  • T19:年报特刊
  • T20:年报特刊
  • T21:年报特刊
  • T22:年报特刊
  • T23:年报特刊
  • T24:年报特刊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财富人生
  • B5:上证研究院
  • B6:上证研究院
  • B7:上证研究院
  • B8:上证研究院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周刊
  • C3:基金周刊
  • C4:基金周刊
  • C5:基金周刊
  • C6:基金周刊
  • C7:基金周刊
  • C8:基金周刊
  • C9:基金周刊
  • C10:基金周刊
  • C11:基金周刊
  • C12:基金周刊
  • C13:基金周刊
  • C14:基金周刊
  • C15:基金周刊
  • C16:基金周刊
  •  
      2007 年 4 月 30 日
    按日期查找
    A9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91版:信息披露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雷锦录,雷锦录董事因出差在外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康军董事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杨乃定,杨乃定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王勇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长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3.62%,主要原因为浓缩果汁销量的增长以及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89.65%,主要原因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所致;

      3、本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9.49%,主要原因为浓缩果汁销售运费的提高以及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4、本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07.36%,主要原因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5、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5.77%,主要原因为购买果汁原材料增加的借款所致;

      6、本报告期应收账款比期初下降24.79%,主要原因为年初集中收回货款所致;

      7、本报告期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655.39%,主要原因是执行新会计准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学院校园基础建设预付的工程款项;以及子公司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后期业务开展而预付的款项;

      8、本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减少79.98%,主要原因为执行新会计准则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纳入成本法核算变为权益法合并所致;

      9、本报告期无形资产比期初增加444.16%,主要原因为会计准则的变更合并范围变化,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纳入合并范围,该学院接受的西安交通大学无形资产投资;

      10、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59.13%,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造成;

      11、本报告期长期借款比上年度末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会计准则的变更合并范围变化,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纳入合并范围,长期借款为该学院建设新校园的专门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7年3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西安交大开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投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以货币资金6086万元收购西安金星南洋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上海西安交大开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4.7388%的股权(1342.16万元出资额),并以货币资金2414万元投资上海开元(其中532.3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81.6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两项合计本公司共持有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上海开元49.55%的股权。(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本公司认缴上海西安交大开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资本后,本公司将所持有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的69.23%股权转让给上海西安交大开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90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收购股权、对外出资、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4月5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4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目前对上海开元的股权收购、增资及西安博发的股权出售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进展良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一、交大博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其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向交大博通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若2006 -2007年交大博通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以下任一设定目标时,将执行追送股份:

      (1)200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24.58万元(即在现有总股本条件下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2)2007年度净利润较2006年度增长30%以上;

      (3)2006-2007年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追送股份数量:向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的股份总数为1,100,000股。如果期间交大博通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1,100,000股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期间交大博通实施增发、配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化,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调整为:1,100,000股/变更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3、追送股份时间:交大博通董事会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经发集团承诺追送的股份无偿过户给追送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

      4、追加对价承诺的执行保障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1,100,000股,直至追加对价承诺期满。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期内,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对上述用于追加对价的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在此期间内如由于司法程序导致上述股份被冻结,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前获得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法院的同意,置换出上述股份以保证追加对价安排。

      二、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所持有的暂不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上述价格在交大博通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应作相应的除权调整。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交大博通总股本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承诺履行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军

      2007年4月26日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