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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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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龙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敏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3月以现金14,678,562.50元向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截止报告日,公司合计投资103,910,503.13元,占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29.23%。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队伍长期稳定,保持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的优良态势,公司管理层股东(发起人股东)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罗镇江四人承诺:其所持股份在获得流通股权后三十六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该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之内,其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海通集团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4.18元/股(相当于2005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20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按规定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继续推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在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时,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提案权及投票权,促使公司在上述时期内每一年度的利润分配金额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金额的50%。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的两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70元(期间若有除权除息,则作相应调整),恒通物产公司将投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于下一个交易日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直至公司股票价格达到2.70元或者投入资金达到2,000万元。该部分股份自购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予出售。

      上述承诺中,因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公司股价未曾出现过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70元,公司大股东恒通物产公司无需投入2,000万元的资金,即上述承诺3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龙海

      2007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股票简称:海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7-011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4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表决票9票,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实有表决票数占应出席董事人数的100%。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此项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福利费按14%预提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因此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少数股东权益由原来的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变化将影响公司股东权益。

      4、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账面贷方余额,将停止摊销,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股票简称:海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7-012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在公司慈溪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及摘要》。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