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五届三次董事局会议审议了该报告,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董事叶根木因事请假授权董事吴波成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陶琲因事请假授权独立董事黄廉熙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以15票同意通过该报告。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傅日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波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碧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4.50%,主要系本期列支银都酒店改造费用较大;
2、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6.65%,主要是由于效益增长,工效挂钩计提工资也同比增长;
3、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40%,主要是篁园市场改造区块及国际商贸城二期二阶段空余商位在上年完成招商,在本期体现收入。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已做出法定最低承诺,即当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后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与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除遵守法定最低承诺外,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 自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年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牌出售其所持有的小商品城股份。
(2) 如在上述承诺期内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须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其他承诺事项已实施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日高
2007年4月26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