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王水先生,董事总经理李云贵先生,财务部经理梁冰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大幅增加系公司通行费收入及管理层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所致。
2、无形资产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原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中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币约2.4亿元计入无形资产核算所致。
3、应交税费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缴纳部分2006年度税费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税费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06年8月启动合宁高速公路大蜀山至陇西立交段四车道扩建八车道工程,2007年第一季度该项目完成投资计人民币1.28亿元,截至2007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计人民币2.62亿元。
2、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总公司”)与本公司于1996年10月12日签署的《重组协议》,总公司已向本公司作出承诺,总公司不会参与任何对本公司不时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非流通股股东(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①非流通股股东按本方案实施前各自持有皖通高速非流通股股份的比例承担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发生的相关费用。
②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年内,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为不低于每股8.28元(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若有违反该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③公司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皖通高速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连续三年,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皖通高速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6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④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未来将继续支持皖通高速收购总公司拥有的公路类优良资产,并一如既往地注重保护股东利益。
⑤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皖通高速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水
200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07- 05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关于自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通过本公司2007年第1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