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红云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红云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红云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1、2006年07月31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原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遗留问题实施办法》;2006年11月01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渝国资改【2006】75号《关于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原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批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原国有企业职工(注:系指于2003年07月29日前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且至2006年08月01日在册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的自由选择,本年公司完成了原国有企业职工合计232人的分流安置工作,并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合计7,341,937.79元,其中: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承担6,196,009.06元、本公司承担1,145,928.73元。
由于本公司承担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45,928.73元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分摊计入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和本年度损益,本年公司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859,446.54元,其中:调整增加2006年年初其他应付款859,446.54元、减少2005年度净利润286,482.18元、减少2006年年初盈余公积128,916.99元、减少200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730,529.55元。 。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