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通过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龙长生董事长、孙自立副董事长、董事黄德丰、沈哲男、张志高、吴宪和、刘红忠出席了会议,董事鞠淑芝、周延杰委托董事长龙长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龙长生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6年度工作总结和2007年度工作规划报告;
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五、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会计师对公司截止报告日超过合同期的应收账款可收回程度表示关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始终将规避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作为公司开展业务的首要环节并严格恪守执行;公司与分销商和最终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由于最终客户都是世界知名的连锁巨头,从而在源头上保证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具有较高的信用保证。此外,公司对所有的海外应收账款还采取了购买应收账款保险的方式来进一步规避风险。所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具有较低风险,经营中暂时出现的回款超出合同期现象属于正常的经营波动,并不能代表公司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并要求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同时要求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六、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0,735,165.3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子公司分别按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264,603.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4,647,614.5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29,706,477.00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64,411,698.93元。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本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主要是由于公司正处于迅速成长期,业务的发展需要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及流动资金使用。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及确定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该公司2007年度的报酬事项拟授权董事长按有关规定与该公司协商后支付。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支付给该公司的2006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07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2005年12月23日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避免频繁召开股东大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至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包括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担保及8000万美金以下(包括8000万元美金)授信额度担保事项。
以上授权仅限于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事项仍须专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十、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宏盛科技 编号:临2007-003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长陈荣福,监事董勤、陶正德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陈荣福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并要求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同时要求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四、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07)第11359号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科技)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宏盛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钱志昂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文燕
中国·上海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编制目的
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颁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差异调节表的方式披露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差异调节表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本差异调节表依据如下原则进行编制:
(一)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留存收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事项,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
(二)编制合并报表时,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并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三、主要项目附注
(一)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于2007年4月26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报字(2007)第11358号〕。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2、长期股权投资贷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截止2006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贷差摊余价值为7,483,955.58元,按照新准则调增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7,483,955.58元,增加母公司股东权益7,483,955.58元。
3、所得税
本公司将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股权投资贷差全额冲销,由此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应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故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负债1,122,593.34元,调减2007年1月1日的股东权益1,122,593.34元,减少母公司股东权益1,122,593.34元。
4、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为201,024,221.42元,新会计准则下应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201,024,221.42元。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