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李云卿,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潘刚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瑞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如果权证发行于限售期内,则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派发及在权证存续期间买入的权证不能卖出,只能在行权日行权;如果权证发行于限售期外,则非流通股股东获得及在权证存续期间买入的权证可以卖出,可以在行权日行权。
以上公司、股东均未违反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刚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