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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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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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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33版:信息披露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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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总经理关卓华、财务总监李亚良: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宏伟

      注册资本:40,342万元

      成立日期:1978年9月3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际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劳务输出、金融、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高科技产品开发、生产、销售;食品及农产品的精深加工;资本经营、企业产权交易及重组等。

      (2)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张宏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企业管理

      最近五年内职务:任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实际控制人姓名:关国亮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企业管理

      最近五年内职务: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省政协常委、黑龙江省青联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实际控制人姓名:安英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企业管理

      最近五年内职务:任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市东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市人大代表、民建黑龙江省委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常委、黑龙江省青企协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房地产协会副会长。

      实际控制人姓名:池清林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企业监督管理

      最近五年内职务:任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黑龙江省法学会理事。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整体经营状况的分析

      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范围:商业银行;人寿保险业务;建材连锁超市;港口交通;加工制造业和房地产开发等。

      200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289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30,724万元,实现净利润14,261万元,同比增长48.38%,业绩大幅增长,主要行业的经营状况如下:

      金融业:

      公司参股的民生银行全面整合销售体系,风险体系和支持体系,提升业务拓展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达7,004亿元,增幅26%;存款总额达5,833亿元,增幅达19%;贷款总额(含贴现)达4,474亿元,增幅达18%;净利润38.32亿元,增幅43%。公司银行完成了业务集中经营改革,全力推动全行重点行业的专业化开发。零售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强大的零售银行总部搭建成形,分行零售银行“三分离”改革基本完成,零售样板支行建设开始启动,零售业务结构调整效果逐步呈现,为今后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末,已在24个城市设立23家分行,1家直属支行,在香港设立1家代表处,机构总数量为287个。

      建材流通业:

      2006年,面对激励的市场竞争形势,公司继续调整、规范经营管理模式,为搭建资本合作平台,全力打造零售、资产两大独立业务体系和专业化经营管理的体制构架。在国内首家建造了“建材超市内部大型环境试验舱”,正确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全力为消费者打造健康舒适的居家环境。通过多样化的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努力拓宽市场渠道;通过整合供应商资源,优化商品结构,增强竞争优势;通过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勇于面对挑战,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报告期内实现收入19.3亿元。

      港口交通业:

      公司参股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制定了全员、全机构、全方位进入市场的大商务战略,完善市场开发格局;加强新货源市场开发,加强生产,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努力克服外贸货源量骤减而影响主营业务收入等困难,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利润指标。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559.07万元,同比减少6.38%;实现净利润10,561.06万元,同比减少21.77%。

      加工制造业:

      2006年是公司控股的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年、巩固年、发展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营班子与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克服原材料飞涨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董事会批准的“一二一”整体目标。报告期内,该公司生产产量大幅度提高,市场和产品品种不断扩大,销售量创历史新高,由去年上海、温州、广州等地30余家企业,发展并增加了华通、华仪、森泰、环宇等9个中型集团,产品也走出国门进入俄罗斯市场;产品的品种由05年的10大系列42个品种到目前的13大系列48个品种;完成了DM1、DZ47-63A大电流触头、漏电铆钉点及俄罗斯大电流特种合金触点的攻关任务,除CM1外其它已实现销售进入了市场;对工艺技术进行了部分改造,产品质量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一次交检合格率达到98%,创造了全年销售9812 万粒点无一粒质量事故的最佳质量业绩,公司全面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三个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说明:

      (1)在建工程为644,359,966.62元,比上年末增加33.3%,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投资东方家园连锁店工程所致;

      (2)无形资产为73,559,212.87元,比上年降低22.94%,主要是计提减值及摊销所致;

      (3)其他长期资产为148,946,747.00元,比上年增加35.69%,主要是股权分置流通权,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本期公司所持锦州港部分股权无偿赠予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取得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流通权的价值;

      (4)应付账款为408,217,339.85元,比上年降低21.46%,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应付商品款及建店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5)预收账款为142,712,542.51元,比上年增加73.2%,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预收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6)应交税金为3,896,557.49元,比上年降低88.06%,主要是支付税款所致;

      (7)其他应交款为988,839.91元,比上年降低25%,主要是支付有关税费所致;

      (8)预提费用为7,402,129.58元,比上年增加42%,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预提租金增加所致;

      (9)专项应付款为30,955,794.94元,比上年增加47.41%,主要是本公司本年收到项目研发资金所致;

      (10)未确认投资损失为58,511,372.29元,比上年增加65.84%,主要是公司个别孙公司亏损所致;

      (11)未分配利润为484,299,630.34元,比上年增加21.53%,主要是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现金流量构成变化的说明:

      (1)投资收益为200,765,480.18元,比上年增加50.44%,主要是公司投资的企业利润增加所致;

      (2)补贴收入为687,769.75元,比上年降低88%,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本年收到的补贴收入降低所致;

      (3)利润总额为113,929,674.66元,比上年增加49.3%,主要是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净利润为142,614,940.59元,比上年增加48.38%,主要是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为-161,291,859.66元,比上年降低230,240,185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8,452,424.11元,比上年降低265,716,749.19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73,068,801.58元,比上年降低277,409,873.33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127,241.33元,比上年增加312,400,038.32元。

      4、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

      股本金为101.67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4.71%的股份。该公司属金融业。主要经营业务为: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放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8.3亿元。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55亿元,本公司持有其24.33%的股份。该公司属交通运输业,主要从事港口装卸、仓储及船货代理服务,港口主要装卸的货种有原油、成品油、煤炭、粮食、集装箱、矿石、钢材、建材、化肥、化工产品等。本年度实现收入47,559万元、实现净利润10,561万元。

      东方家园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份。该公司属商品流通业。主要经营业务为: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机械、家电、饮食炊事机械、卫生洁具、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器设备、花卉、花肥、日用杂品;家居装饰;设备租赁(汽车除外);承办展览展销会;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接受委托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劳务服务;零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报刊。本年度实现收入19.3亿元。

      5、未来展望

      (1)公司控股的东方家园建材家居连锁超市项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利用自身的优势,与其他战略合作者合作,保持并扩大经营规模。

      (2)公司参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形势,但经济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银行面临的部分行业过热风险仍较明显。随着本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资本消耗明显,资本充足率压力成为业务增长瓶颈。国有银行及未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快了改制上市进程,竞争力增强,并且随着金融业全面开放,外资银行的业务不断扩张,同业竞争日益加剧。公司将抓住机遇推进事业部制改革进程,积极推动经营转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在保持传统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通过大力发展贸易融资、投行业务、本外币理财和资产管理、短期融资券承销等低资本耗费的新兴业务,带动非利息收入加速增长,保持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高。

      (3)公司参股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港口行业作为重要战略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广泛的重视。港口腹地经济、临港工业、港口物流等产业组合形成的港口经济,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港口行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实施“东北大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辽西沿海城市一体化”以及整体开发锦州湾的战略决策,对锦州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渤海湾港口行业竞争比较激烈,但现代化铁路、高速公路的建成、物流业的迅速崛起为锦州港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机遇。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07年1月1日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在股东权益方面的差异分析: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通知》等规定, 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差异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2007年1月1日,公司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调增股东权益442,402.12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所得税

      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2007年1月1日,公司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等原因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71,532,015.51元,全部调增所有者权益,其中归属少数股东权益507,093.4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024,922.04元。

      (3)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应享有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类项目之前单独列示,而新会计准则将其计入所有者权益,由此增加公司2007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234,806,669.07元;新准则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归属少数股东部分的金额,相应调增少数股东权益507,093.47元;新合并报表准则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科目,将未确认投资损失按 照股权比例由股东承担,相应减少少数股东权益2,925,568.61元。调整后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232,388,193.93元。

      (4)其他

      ①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确认的子公司亏损在合并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类项目中作为减项单独列示,而新合并报表准则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科目,将未确认投资损失按照持股比例由股东承担,相应减少少数股东权益2,925,568.61元,增加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25,568.61元。

      ②公司联营企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股东权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事项,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相应调减股东权益124,787.00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执行新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①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②除上述①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 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损益及股东权益。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会计报表》应用指南的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①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②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将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范围。

      (5)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的投资由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该变更将使子公司的经营成果不能按期计入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将会对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但不影响合并会计报表。

      (6)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其借款费用按准则规定允许予以资本化。

      此项规定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将会对本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及财务费用金额产生影响。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对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处理。

      (8)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执行新准则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及股东权益。

      3、上述差异和影响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而调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运用非募集资金投资4,626万元,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出资4,626万元对东方家园长沙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增资,该公司注册资本5,667万元,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适用□不适用

      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42,614,940.59元,母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205,444.48元、按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2,616,333.44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484,299,630.34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398,506,467.67元);资本公积为1,244,330,900.64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1)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90,387,4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7股并派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本年度共分配股利69,450,223.89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414,849,406.45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90,387,48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15,750,373股。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余额为1,128,580,527.6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下转A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