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汉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汉博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18日证监基金字[2007]108号文核准的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汉博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4月27日汉博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实行规模上限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设定规模目标上限为100亿份基金份额。
在基金正常集中申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超过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申购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若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接近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无论是否达到集中申购规模目标,公告当日为集中申购的最后一个申购日。
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基金份额,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得调整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基金申购规模不受上述集中申购规模上限的限制。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1.00元。本次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将只开通场外集中申购业务,暂不开通“上证基金通”基金场内申购业务,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35(前端),519036(后端)”,简称为“富国天博”。
7、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外集中申购”)。场外集中申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8、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也可通过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9、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10、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直销机构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11、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拆分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再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
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基金份额拆分结果进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cb.com)、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pdb.com.cn)、上海银行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www.cpsrb.com)、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sc.com.cn)、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hzq.com)、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fzq.com.cn)、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f.com.cn)、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csc.com)、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pa18.com)、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yzq.com)、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hzq.com.cn)、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yzq.com.cn)、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tsc.com.cn)。客户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集中申购相关事宜。
14、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5、在集中申购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或已有销售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并及时公告。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对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21、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集中申购只开通场外集中申购业务,暂不开通“上证基金通”场内集中申购业务,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35(前端),519036(后端))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每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基金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包括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597070
传真:(021)68597979
联系人:林燕珏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9009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292390
传真:(010)82292350
联系人:金毅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1305室
电话:(0755)82931141
传真:(0755)82931353
联系人:储慧莉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层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传真:(021)68597979
在集中申购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近14000 多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以下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广东、深圳、河北、浙江、江苏、河南、上海、山东、湖北、福建、新疆兵团、北京、安徽、四川、辽宁、云南、甘肃、广西、湖南、陕西、江西、重庆、黑龙江、大连、厦门、宁波、青岛、新疆、贵州、西藏、山西、吉林、海南、青海、天津、内蒙古、宁夏。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25个城市的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基金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3 个城市的423 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
在集中申购期间,客户可以拨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4个主要城市的366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长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在以下2个城市的17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与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宁波。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2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下转A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