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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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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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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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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本条款未来如有修改,将在指定媒体公告,恕不另行书面通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汉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2007年4月5日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18日证监基金字[2007]108号文核准。自2007年4月27日起,由《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资料摘要

      基金名称: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08号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在充分注重投资组合收益性、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资本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税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销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销售渠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申购、赎回开始时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基金申购费率:在申购或赎回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5%,在赎回时收取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

      最低投资额:1,000元(含申购费)

      最低赎回额:1,000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基金份额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内容一并阅读。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汉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基金管理人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招

      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

      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

      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定交易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中定义的“全面指定交易”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集中申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和投

      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

      的行为

      场外或柜台          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

      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或交易所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

      售机构和场所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元                         指人民币元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

      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

      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8597788

      传真:(021)68597799

      联系人:林志松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05年12月31日):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的风险评估和防范,进行重点风险监督、控制与管理,就基金投资制定控制公司内部风险的政策,并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研究制定风险控制的办法。

      公司目前下设十个部门和两个分公司,分别是:基金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研究策划部、市场发展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基金清算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北京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基金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决策进行基金投资,下设基金经理组和集中交易室,分别负责基金管理和交易指令执行与监督。研究策划部负责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资产管理部负责社保基金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委托投资与客户服务。市场与发展部负责产品研究与设计、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基金销售、市场推广、客户服务、销售渠道管理等。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计划和战略的拟订、督办以及公司财务。基金清算部负责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文字档案、后勤服务等综合事务管理。北京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分别负责华北和华南的营销与销售。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公司有员工112人,其中59%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敏女士,董事长。生于1954年,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处长;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党委书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4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国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生于1963年,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经济师。历任河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副董事长。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77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并于1989年成为加拿大毕马威的合伙人之一。现任BMO投资有限公司亚洲业务总经理,兼任加中贸易理事会董事。

      李明山先生,董事。生于1952年,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缪恒生先生,董事。生于1948年,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南市区办事处南码头分理处会计员、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南市区办事处会计出纳科副科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南市分行副行长;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先生,董事。生于1958年,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80年至1984年在Coopers & Lybrand担任审计工作;1984年加入加拿大BMO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现任BMO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葛航先生,董事。生于1966年,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金信托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信托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52年,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

      刘保玉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63年,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Wai P.Lam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36年,会计学博士。1962年至1966年在PriceWaterHouseCoopers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助理会计和高级会计;1966年至1969年在加拿大圣玛利亚大学担任教师;1973年至2002年在加拿大Windsor大学担任教授;现任加拿大Windsor大学名誉教授。

      2、监事会成员

      金同水先生,监事长。生于1965年,大学本科。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科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李础前先生,监事。生于1957年,经济管理硕士。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处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沈寅先生,监事。生于1962年,法学学士。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部经理。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法律事务室副主任。

      夏瑾璐女士,监事。生于1971年,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毕天宇先生,监事。生于1971年,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北方工业上海公司内贸处销售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公司研究策划部研究员。现任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督察长

      林志松先生,督察长。生于1969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漳州商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4、高级管理人员

      李建国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生于1965年,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

      李长伟先生,副总经理。生于1964年,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讲师。历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中央党校经济学部讲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北京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北京营业部总经理。

      陈继武先生,副总经理。生于1966年,工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浙江农行信托证券部职员;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计财处主管;浙江国际信托投行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金元、基金隆元基金经理;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部投资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毕天宇,生于1971年,工商管理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北方工业上海公司内贸处销售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公司研究策划部研究员,现任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1)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

      陈继武先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戈先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禹女士: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下设行业研究部经理。

      常松先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下设金融数量工程部经理。

      饶刚先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主管、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毕天宇先生: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列席人员构成:

      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交易主管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监察与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当发现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等情形时,督察长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应当密切跟踪后续整改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联系人:尹东

      邮政编码:100032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于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达人民币45,857.42亿元,客户存款达人民币40,060.46亿元,2005年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553.64亿元。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977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伦敦、纽约设有代表处。英国《银行家》杂志2005年7月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中,中国建设银行列第25位,并被评选为中国“年度最佳银行”;荣获《财资》杂志2005年“中国最佳国内银行奖”;《全球托管人》杂志主办的“2005年新兴市场托管服务调查”中,获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3、基金托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0余人。

      (二)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汉博、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华安上证180ETF、长城消费增值股票、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华夏深圳中小企业板ETF、华富货币市场等共3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881.77亿份。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建设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基金托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8597070

      传真:(021)68597979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5104

      联系人:尹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87、(0755)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0755)83195050

      联系人:陈立民

      咨询电话:(当地)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徐伟、汤嘉惠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傅建华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9日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浩

      咨询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9824

      客户服务热线:11185

      公司网址:www.cpsrb.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021)96250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电话:(010)65183888-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云

      客户服务号:(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热线:(021)6886502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262888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任磊

      客服电话:(0755)95511

      网站:www.pa18.com

      (18)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电话:(0571)85783743

      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余少南

      咨询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8309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热线:(021)68604866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