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许伟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世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彦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为武汉市天鹏商业物资有限公司1,90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公司与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 万元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市支行1,302.8万元图书转让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公司为武汉金泰印刷制品有限公司83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5)、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6)、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1,000万元商票贴现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7)、公司与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5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8)、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9)、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496.6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0)、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1)、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2)、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3)、公司为东莞嘉龄印铁制罐厂有限公司24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4)、公司为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 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5)、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6)、公司与新华书店总店担保质押合同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7)、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800万元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8)、公司为天津市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98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9)、公司与武汉嘉盛物业投资有限公司500万元债权纠纷一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4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硚口支行8556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1)公司与武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5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2)公司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855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4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1900万元贷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4)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董事会对“非标”意见的说明
公司在2007年度及以后拟采取下列措施,继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加大应诉力度,争取或有负债的早日解决。
(1)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近尾声,在管理层积极支持困难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大环境下,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借鉴其它上市公司的经验,争取早日彻底解决公司背负的沉重债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2)进一步借助省、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协调能力,促成或有负债的有利解决,争取重组的有利条件。
如前文所述,公司涉诉的部分案件已经得到有利解决,公司将继续依托省、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协调能力,同时加大余下案件的应诉力度,争取或有负债的早日解决。
2、公司2007年度将延续2006年制定的经营战略,继续加强对二级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扶持二级子公司在稳定经营的前提下逐步发展壮大。
3、 继续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欠款,并协助公安机关追究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刘波涉嫌违法行为,减少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对2007年1-6月的财务数据初步统计,预计2007年半年度仍将出现亏损,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伟文
2007年4月30日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