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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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西安分行贷款5000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以西安高新国际商务中心———天幕阔景17~~30层部分房产共计42套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交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两年,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57%。本次贷款用于枫林绿洲项目建设。
上述议案的审议结果如下: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天地源企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地源企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银行保证金为20%,贷款敞口为2400万元人民币。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收取额度使用费为2%即48万元。
上述议案的审议结果如下: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向西安市商业银行申请贷款7000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西安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5层及16-27层作为抵押担保,向西安市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425%,贷款用途为“枫林绿洲”项目建设。
上述议案的审议结果如下: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