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7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9日上午,在上海漕宝路66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曲雁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独立董事万钢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王荣签署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50,090,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已于2007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50,018,07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99.98%;弃权69,006股,占到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0.02%;反对3,47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0.00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51 股票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07-010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4月20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在上海漕宝路66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召开,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独立董事万钢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荣先生在授权范围内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文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多晶硅公司的议案》
2006年公司投资设立了上海神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新能源”),作为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平台,承担新能源方面的投资、经营及产业链布局。董事会经研究决定由神州新能源在内蒙古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新设公司名称暂定为“内蒙古神州新能源(硅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尽快开展多晶硅生产项目立项报批、技术引进及有关前期工作。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向神州新能源增资4亿元,其中包括实施产业链新项目的投资布局,本次设立新公司的资金,从公司向神州新能源增资的4亿元中解决。
后续投资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51 股票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07-01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并全票通过的《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多晶硅公司的议案》无异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