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专版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T1:春季研讨会特刊
  • T2:春季研讨会特刊
  • T3:春季研讨会特刊
  • T4:春季研讨会特刊
  • T5:春季研讨会特刊
  • T6:春季研讨会特刊
  • T7:春季研讨会特刊
  • T8:春季研讨会特刊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研究
  • B8:专栏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股民学校
  • C8:钱沿·热点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大全
  • D5:信息大全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2007 年 5 月 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8版:信息披露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帐户清理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认股行权和现金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福州天宇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华夏蓝筹 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的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 和转入业务的公告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终止认购公告
    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自行召开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金元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认股行权和现金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发布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行权第一次提示公告》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现金回售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上市流通“长电CWB1”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在行权期内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作出了通道安排。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江电力发行“长电CWB1”认股权证的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是“长电CWB1”认股权证最后交易日。从今日起(2007年5月9日)至“长电CWB1”认股权证最后交易日仅为7个交易日。在该7个交易日内,投资者仍然可以买卖或者持有。

      2007年5月18日至24日期间5个交易日,为“长电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长电CWB1”认股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35元/股。投资者每持有一份“长电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以5.35元/股的价格认购一股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投资者在认股行权后,应该及时查询并确认行权成功。

      持有“长电CWB1”认股权证的投资者目前有四种选择:

      (1)在本交易日至2007年5月17日正常交易时间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每份权证收益等于转让价差(每份权证的出售价格-每份权证的获取成本);

      (2)在行权期按照5.35元/股的价格行权购买长江电力股票,每份权证的收益=[(长江电力股票每股市价-5.35元)-每份权证的获取成本];

      (3)在现金回售期申报现金回售,以1.8元/份的价格出售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每份权证的收益=(1.8元-每份权证的获取成本);

      (4)在行权期放弃在该认股权证上的权利,既不行权,也不选择现金回售,损失为权证的获取成本。但是进入行权期后,投资者只能选择行权认股、现金回售或者放弃。

      广发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建议进入行权期后备足资金认股行权,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9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电CWB1”认股权证认股行权和现金回售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