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ST黑龙 编号:临2007-008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该院于2007年4月30日对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原诉本公司及黑龙集团公司、齐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司法裁定:撤销该院2006年8月9日做出的(2004)黑高法执字第38号执行裁定书。
(2004)黑高法执字第38号执行裁定书曾对黑龙江天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5月15日通过拍卖方式,由竞买人中竹控股有限公司竟得的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黑龙股份有限公司14300万股国有法人股予以司法确认(此次拍卖结果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15日进行了披露)。
此次司法裁定是鉴于中竹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重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由本公司与黑龙集团公司、中竹控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四方共同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撤销该院2006年8月9日做出的(2004)黑高法执字第38号执行裁定书的申请作出的。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