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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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28,344,92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1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6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1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118号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不超过70,000万股,公司于11月16日实施增发, 发行价格为13.64元,实际发行439,882,69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54,882,697股。
2、根据公司实施增发方案“原股东可按10:1比例优先配售”,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足额认购了优先配售股份,并承诺自该部分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此外,根据增发的发行方案,参与网下A类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承诺该部分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上述承诺锁定股份合计277,619,357股。2006年11月30日,增发的162,263,34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增发实施前后的股本变动结构表如下: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增发实施前的总股本39.15亿股为基数计算。
4、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1)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依照代付协议偿还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项代为支付对价的股份。
(2)2007年1月,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6,828,358股和21,949,228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非交易过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过户完成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2,919,377股。
(3)2007年4月,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和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的40,970,149股、2,731,343股、31,410,448股和2,731,343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非交易过户给国家电网公司。过户完成后,国家电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8,813,432股。
上述股份变化对原非流通股东持股影响(不含增发因素)如下: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人,经该等保荐机构核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28,344,92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14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式)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