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9日召开。
2、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4层。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鞠瑾先生。
6、会议的召开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持有和代表股份366,592,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9%,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班子出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项目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66,592,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3.9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6,59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2.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6,59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有效期截至2007年12月31日。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局了“观意字(2007)第039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