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9日在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2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6,088.149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625万股)的48.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大会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087.56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弃权0.5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087.56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弃权0.5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6,053.459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
不同意34.1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0.5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6,087.56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弃权0.5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26,087.56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弃权0.5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26,053.459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
不同意34.1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0.5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6,053.45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
弃权34.6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淄博万杰纺织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规定,与本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持有的本公司25,670.1262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该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对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418.0229万股。
同意383.332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1.70%。
弃权34.6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8.3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规定,与本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持有的本公司25,670.1262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该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对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418.0229万股。
同意383.332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1.70%。
弃权34.6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8.3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同意26,053.45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
弃权34.6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26,053.45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
弃权34.6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与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北京万杰医院合作经营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规定,与本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持有的本公司25,670.1262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该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对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418.0229万股。
同意383.332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1.70%。
弃权34.69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8.3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26,087.5691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弃权0.5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琴岛律师事务所马焱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