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市场寄予厚望的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昨天下午4点,达能集团如约对外公布了《关于娃哈哈事件进展情况的通告》。因达能所设立于30天协商期已经到期,而5月9日紧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也没有就达能娃哈哈收购纠纷一事取得任何和解性成果,达能称已经于昨天正式启动相关程序。
据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于4月11日介绍的情况,4月9日,达能集团以合资企业大股东身份向合资企业董事长———哈哈集团总裁宗庆后寄出了正式的书函,要求他代表合资企业起诉未经合法授权、非法销售与合资企业相同的“娃哈哈”品牌产品的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并为此设定了30天期限。“这是我们采取法律行动的第一步。”达能方面表示。
据达能的说法,截至5月9日,娃哈哈合资企业的管理层未对非合资企业的违法行为采取任何行动。在此情况下,达能集团宣布正式启动“相关”程序。而达能集团中国区公共事务负责人并没有就“相关程序”给出具体的解释,仅称法律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尚不便透露具体的程序。
同时,达能所称的相关程序并不代表中止了与娃哈哈的和解谈判。“需要强调的是,我们与中方的协商仍在进行中。”达能方面表示。分析人士指出,达能的此次声明颇有“外交辞令”的味道。“即便是启动了法律程序,也不代表达能已经提起上诉。”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倪志刚律师昨天介绍,根据业界常识,从工商查询到证据收集、再到律师聘请,都可以称“启动了法律程序”。“而达能也绝不会轻易放弃与宗庆后的和解谈判,因为整个事件中,达能软肋明显。”法律人士表示。
达能的软肋来自于合资公司与娃哈哈集团签订的娃哈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不规范。达能与娃哈哈合作之初,为了在国家商标局顺利备案,达能设定了两个合同版本,备案的版本中并没有提及合资公司对商标的独享条款,仅在非备案的执行版本中,明确了合资公司对娃哈哈商标使用的某些专用性条款。而在娃哈哈集团设立非合资公司并使用娃哈哈商标多年之后,达能开始对其所称的这类“违规”做法表示抗议。“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达能主导的合资公司对国家商标局的欺骗。”分析人士指出。
另外,根据专业人士的分析,即便达能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也不排除庭下和解的可能。就是到了执行阶段,和解谈判也是自由敞开的。而根据此前达能全球CEO弗兰克·里布的表态,达能计划在7月左右协商解决与娃哈哈争端。
“因此,尽管达能在诉诸法律方面的表态一直强硬,但模糊的外交辞令均不足以说明此事会最终完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析人士称。
截至昨天发稿时,事件另一方———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手机仍处于无人接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