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粤高速A、粤高速B(证券代码:000429、200429)近期连续上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5月10日停牌一天对公司内外部情况进行自查。
二、自查情况说明
1、本公司已咨询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管理层,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截至目前,本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本公司相关人员泄露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3、股东、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偿债能力、重要交易、通行费收入政策、通行费收入、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重大报批事项等与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
4、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对照自查,公司认真执行了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未针对特定对象披露未公开披露的公司重大事项和价格敏感性信息。
5、对传闻的调查情况及澄清说明
(1)、传闻内容:2007 年2月6日,搜狐证券、东方财富网、至诚理财网、中国易富网等网站发布《粤高速A:社保基金重仓+参股券商》一文,署名为深圳国诚投资,文中描述“市场上券商概念股应属最有潜力的股票之一。而公司控股的广东高速科技出资3000万元参股昆仑证券,占5.26%股份,未来有望爆发。”其后在多个网站有转载该文内容,直至近日于2007年5月5日在雅虎论坛中仍有转载该文内容的情况。
(2)、本公司的澄清说明
本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及2006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对投资昆仑证券的事项作了相关说明,内容指出: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1月11日依法裁定宣告昆仑证券有限公司破产还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对昆仑证券有限公的股权投资3000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鉴于以上情况,本公司参股券商已成历史,特作澄清。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大公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