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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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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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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8版:信息披露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等)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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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等)
    2007年05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07-01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曾于2007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公告关于召开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5月16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5楼150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07年5月1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5月9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之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提案报告》;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案报告》;

      事项1、发行方式

      事项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事项3、发行数量

      事项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事项5、发行对象

      事项6、股份认购方式

      事项7、发行股份的转让锁定期

      事项8、本次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拥有的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提案报告》;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提案报告》;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提案报告》;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案报告》;

      7、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报告》;

      8、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9、审议《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提案报告》:

      10、审议《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上述提案报告涉及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2项提案报告的事项1到事项8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需获得除关联股东外的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3、5、6、8项提案报告属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个人股股本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参会回执;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国有法人股和境内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参会回执;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7年5月14日、5月1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07年5月14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6楼

      4、联系方式:电话:028-86098647

      传真:028-86098647

      邮编:610015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674 投票简称:川投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述审议事项顺序,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报告事项顺序号在网络投票中采用交易系统投票在“委托价格”项下的申报委托按下表进行。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报告,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提案报告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提案报告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报告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二〇〇七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200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07-013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于2007年5月9日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方案的批复》(川国资改革[2007]16号)。根据批复,川投集团用田湾河公司60%股权以资产评估备案数(36,866.74万元)为依据,按协商价36,845.83万元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0,182,525股。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