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6日
●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3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7年4月30日公司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8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预案为: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63,91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为19,175.70万元。
三、本次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6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3日
四、本次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5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55-5920887
联系传真:0355-5925912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46204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