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5月9日上午8:30在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泽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该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90,877.36万元(最终投资额以项目设计批复为准),三方约定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各方按上述出资比例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50万元,同煤集团出资1050万元,国电电力出资1400万元),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名称为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同忻煤矿融资筹措,根据需要股东各方按各自出资比例为同忻煤矿融资承担担保责任。三方约定同忻煤矿的煤炭按49%比例供应国电电力投资的电厂,剩余煤炭委托公司统一组织销售,具体事宜在委托销售合同中约定。公司具有对同忻矿井煤炭销售调整的权利,具体调整事宜届时由三方协商解决。
该项目由矿井、洗煤厂、铁路装车环线三个子项目构成,即一个年产1000万吨的煤矿,一个年洗选1000万吨原煤的洗煤厂,一个2万吨的铁路装车环线。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6]1298号文下发《关于山西大同矿区同忻矿井项目核准批复》核准了同忻矿井项目。该项目先期已由共同投资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垫付资金于2006年8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07年5月1日,矿井设计长度为4564米的主斜井(皮带大巷)、4665米副斜井(辅助运输大巷)已分别掘至164米和580米,设计长度404.3米的进风井、385.7米的回风井已分别掘至110米和159米;矿井配套的地面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工业主广场35KV供电工程正在做招标准备工作,截至2007年4月底,项目共完成投资4125万元。
董事会在通过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吴永平先生、张忠义先生、曹贤庆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