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11:30在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崇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刘崇喜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闫学廷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张中平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闫学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马建华先生、马小林先生、冯卫宏先生、利志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聘任王守清先生为总工程师、郝凌忠先生为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崇喜:男,49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1984年在政府计委工作,1985年至1995年任中卫造纸厂厂长、党委书记,1996年至2002年任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8年5月16日至今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闫学廷:男,51岁,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至1989年任西园中学校长,1990年至1994年历任中卫教育局副局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电大分校校长。1995年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1998年5月份至2001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1年至2005年10月31日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05年10月31日至今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中平:男,40岁,大学学历,经济师。1989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业专业,1989年至1999年在原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林业局工作,1999年至2004年10月29日在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林纸一体化项目筹备组成员,2004年10月29日至2005年10月31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31日担任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指挥部成员,2006年8月30日至今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建华:男,46岁,中专学历,工程师。1981年至1985年11月在中卫木器厂工作,先后任技术科长、车间主任、副厂长。1999年7月27日至今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小林:男,40岁,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89年01月至2001年01月先后任中卫农牧机械厂2#车间调度;4#车间书记、副主任;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2001年01月任美利纸业机械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2003年1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冯卫宏:男,37岁,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工业管理系,同年分配到中卫造纸厂工作。1995年任造纸厂财务科副科长。1998年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科科长,1999年至2003年4月16日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部长。2003年4月16日至2004年10月29日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4年10月29日至今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利志军:男,35岁,高中文化程度。2003年02月至2004年11月任美利纸业供应部部长;2004年12月至2006年01月任美利纸业第四事业部副部长;2006年02月至今任美利纸业股份公司环保事业部部长。
王守清:男,40岁,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0年毕业于西北轻工学院制浆造纸专业,同年分配到美利纸业工作;2003年3月任2640车间副总工程师。2004年至今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郝凌忠:男,32岁,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6年08月至1998年07月中卫地毯厂工作;1998年07月至2000年09月中卫宝马工艺地毯有限公司任财务科长;2000年12月在美利纸业板纸公司任财务科长; 2002年11月在美利纸业销售财务部任副部长; 2004年11月在美利纸业一分公司财务部任部长;2005年05月至今美利纸业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2005年10月至今任美利纸业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
股票简称:美利纸业 股票代码:000815 公告编号:2007--014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10日上午11:30在公司小型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金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牛金安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5月11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牛金安先生简历
牛金安:男,52岁,大专学历。1986年任西园中学教务处主任、工会主席。1989年至1998年先后任中卫造纸厂供销科长、工会主席、副厂长。1998年至2004年3月19日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至2004年3月19日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19日至今任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股票代码:000815 股票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07--015 号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增加了两项提案。
2007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刊登了《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增加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增加了两项议案:关于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提高到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关于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0日
2、召开地点: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崇喜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数额42,103,76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58%,其中非流通股42,088,066股,流通股15,700股。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崇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二)、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四)、公司200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五)、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七)、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33977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对该报告的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八)、关于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十)、关于选举刘崇喜、闫学廷、张中平、刘敬喜、赵连学、杨云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买文广、徐敬旗、万军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刘崇喜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闫学廷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选举张中平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选举刘敬喜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5、关于选举赵连学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选举杨云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7、关于选举买文广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8、关于选举徐敬旗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9、关于选举万军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十一)、关于选举牛金安、刘玉芳、吴东旭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其中刘玉芳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
1、关于选举牛金安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刘玉芳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选举吴东旭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十二)、关于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提高到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03,7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4208806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此议案为临时议案,由控股股东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十三)、关于与内蒙古美利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7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同意33977股,占出席有效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同意157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对该议案的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此议案为临时议案,由控股股东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团结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