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
2007年05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记者 马勇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青海省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挪用资金案1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曾被列为2005年全国8家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案之一。2005年11月,按照公安部部署,青海省公安厅对昆仑证券及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经青海公安机关查明,1998年4月到2005年10月间,在明知自身未取得委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昆仑证券以承诺保底和较高固定收益率为诱饵,采取委托理财合同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4.96亿元,涉及13个省(市)75家机构、6485名个人。案发时,有10.5亿元无法兑付,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此外,截至2004年12月,昆仑证券实际控制者钟小剑等4人利用职务之便,累计挪用昆仑证券客户保证金8.3亿元,其中1.86亿元无法偿还。2006年1月,青海省公安厅对钟小剑等4人执行逮捕,追缴涉案赃款1800万元。2006年9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完成相关审理程序后,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