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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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36,25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 5月 16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1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3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置信集团代为垫付对价的承诺
为推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若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在网络投票开始前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批文,则由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按股改方案承担对价,股改实施后严格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若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未能及时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批文,则由置信集团代其垫付对价,股改后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需向代为垫付方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取得代为垫付方的同意。
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由于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未能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前取得国资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批文,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代其垫付312,500股对价。股改后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需向代为垫付方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取得代为垫付方的同意。2006年4月,置信电气实施了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代垫的该部分股票相应调整为390,625股。
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资产权[2007]261号文“关于偿还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对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其代为垫付的390,625股股票。
为此,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返还对价协议》,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返还上述390,625股股票。
截至2007年5月10日,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偿还置信集团所垫付对价的相关手续。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2006年4月实施每10股转增2.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变化如下:
2007年3月30日,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变化如下:
2007年5月9日, 根据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返还对价协议》,上海石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返还了390,625股股票。返还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所作出的核查意见的主要内容为:“置信电气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置信电气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为3,036,25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 月 1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归还垫付对价后)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