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07年5月15日上午8:30
2.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继民先生
6.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5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1,876,606,71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3.2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1,876,60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1,876,60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1,876,60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85,742,953.3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8,574,295.33元,结转2005年度未分配利润41,336,478.8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8,505,136.86元。
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截止到2007年4月6日,公司发行的20亿元“首钢转债”已有19.502175亿元转成股份,未转股转债将按条款由公司全部赎回。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到29.66526057亿股。此股本将成为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时,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的股本总数。据此,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总计分配利润474,644,169.12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860,967.74元结转下年度。
特别说明:按公司拟分配利润总额474,644,169.12元,若以2006年度末股本总数2,310,664,168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的现金红利为2.054元(含税)。
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1,876,60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876,60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2007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同意票1,876,606,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度报酬及2007年度报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说明》和《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出席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2.出席大会的律师:马晓辉、张利国
3.律师意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