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送3股、转增7股、派0.4元(含税)。
●扣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06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5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5日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7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同时公告。
一、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6年度末公司的总股本34,376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3股的股票分红和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股票红利103,128,000股和现金红利13,750,400元。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无限售条件股份中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06元。
二、公司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6年度末公司的总股本34,376万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股本240,632,000股。
三、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5月23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7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 无限售条件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转股方案。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送股和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份为687,520,000股。
单位:股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股和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687,520,000股摊薄计算,2006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2186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11号
咨询电话:028-86168555
传 真:028-86168556
九、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