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7年4月17日和2007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各项提案于2007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大会于2007年5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川投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顺福先生主持本次大会。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共持有和代表股份17,908.7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3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178,856,049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名,持有股份231,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公司8名董事、3名监事和4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一表决通过了: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79,087,5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231,5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79,087,5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231,5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179,087,5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231,5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2006年年度报告及编制情况说明
(详细情况见公司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0年年度报告全文)
赞成票179,087,5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231,5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提案报告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430.87万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60.56万元(含子公司),提取15%任意公积金815.38万元(含子公司),加上上年结转16,123.79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678.72万元。
鉴于公司的主营规模较小和参控股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有利于公司在电力能源方面的进一步壮大,加大对电力能源项目的投入,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179,087,5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231,5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与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供销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详细内容见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交所网站公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赞成票8,932,70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870.12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231,5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因该提案报告属关联交易事项,在表决时,关联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回避表决。
(七)免去苏重基先生独立董事职务
赞成票178,963,3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124,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07,3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弃权票124,200股。
(八)免去王力先生监事职务
赞成票178,963,3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124,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07,3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弃权票124,200股。
(九) 选举邱国凡先生为独立董事
赞成票178,963,3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124,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07,3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弃权票124,200股。
(十)选举郑世红女士为监事
赞成票178,963,3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票0股;弃权票124,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7,885.60万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赞成票107,300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弃权票124,2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编号:临2007-015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召开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7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于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大会于2007年5月16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川投大厦。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顺福先生主持本次大会。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6人,共持有和代表股份193,122,5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04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178,856,049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现场投票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231,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网络投票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88人,代表股份14,034,987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
公司8名董事、3名监事和4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一表决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提案报告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案报告,其中:
事项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事项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事项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45亿股,在该上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事项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本价格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在上述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基础上,以协商定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事项五、发行对象
川投集团及经协商同意认购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事项六、股份认购方式
川投集团以其持有的田湾河公司60%的股权认购,其他机构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事项七、发行股份的转让锁定期
川投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事项八、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拥有的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提案报告
详细情况已于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提案报告
授权事项见公司4月17日发布的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提案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田湾河项目的后续资本金投入。详细情况见于2007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布的股东大会资料。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4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君和专项[2007]第2053号)已于四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详细情况请见4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提案报告
(十)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已于4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因提案报告(二)、(三)、(五)、(六)、(八)属关联交易事项,在表决时,关联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