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1、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分配原则为:本基金进行日常收益分配的启动条件是基金净值相对于前次基金分红后净值的累计涨幅超过10%,并且距离基金前次分红的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周;一旦条件满足,并且单位基金份额的可分配收益不低于0.01元,本基金将在条件满足后的10个工作日提出分红方案。
2、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复核,以截止2007年5月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254,555,882.98元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5月25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7年5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5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5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5月2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5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除息日2007年5月25日不能修改分红方式)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3074848、4007005566[免长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18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金利趋势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决定从2007年5月18日起,海通证券的营业网点将代理长信金利趋势基金的销售业务。长信金利趋势基金的其他代销机构请参见《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3074848 或 4007005566(免长话费)
2、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二、海通证券
1、海通证券在全国51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2、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18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非独立董事袁永林先生离任的公告
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袁永林先生辞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一职,袁永林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以上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