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普润终止上市后, 针对原指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具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席位上的基金普润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到基金普润原指定的证券公司办理跨市场转登记确权手续,将登记在上海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申请转登记至深圳证券账户名下。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就其转型后的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办理赎回及卖出业务,此过程称之为“确权”。在此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基金普润办理“确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指引。
本指引仅适用原基金普润基金份额及其持有人,原基金普华基金份额及其持有人无需办理确权手续(符合本指引注意事项中第11项中关于原基金普华基金份额的除外)。
一、确权业务办理时间
1、原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07年5月22日起,可以开始办理确权手续。
2、确权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日交易时间内。(具体办理时间以各“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确权业务办理机构
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到基金普润原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确权”业务。
三、确权业务流程
本次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通过本流程规定的方式仍不能核实则不予确认。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到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确权手续。
(一)对于办理确权手续的投资者须持以下资料办理确权手续。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原上海证券账户原件以及复印件;
(4)深圳证券帐户(对已开立深圳市场证券账户投资者,不得重复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用于基金普润转登记;未开立深圳市场证券账户投资者需通过证券公司申请开立深圳市场证券账户);
(5)填妥确权申请表(个人)。(见附件一)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5)原上海证券账户原件以及复印件;
(6)深圳证券帐户(对已开立深圳市场证券账户投资者,不得重复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用于基金普润转登记;未开立深圳市场证券账户投资者需通过证券公司申请开立深圳市场证券账户);
(7)填妥确权申请表(机构)。(见附件二)
(二)“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对上述资料核对无误后,根据基金普润跨市场转登记的业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转登记数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数据后,将核对无误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并且托管到基金份额持有人申报的托管单元。
申请确权的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于“确权”申请提交日(T日)的次一交易日(T+1交易日)到其指定的“确权”业务受理机构查询确权是否成功,对完成确权的基金份额,T+1交易日即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卖出;确权不成功的,需查明原因,重新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对于未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再办理转登记确权手续。
投资者上海或深圳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有误的,应及早通过开户代理机构更正账户资料,以免因此出现无法转登记确权的情况。
2、未办理跨市场转登记的原基金普润份额,仍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分红、拆细等有关权益,但基金份额的权益领取、卖出、赎回等事项需要在投资者办理完毕“确权”后才能办理。
3、基金普润转型为开放式基金———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上市交易业务后,原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办理确权的,仍可以继续通过原指定的证券公司办理确权申报手续(本公司公告暂停办理的除外)。
4、对于原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通过任何一家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基金份额的确权申报手续。
5、持有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必须通过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原基金普润(仅指已办理完毕跨市场转登记确认部分)基金份额托管在不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上的,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买卖,不能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持有人可以把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上,或者转托管至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后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6、原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退市前因未指定交易等原因而导致未领取现金红利的,投资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帐户向其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托管手续,并由该营业部核对投资者资料无误后,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原件并将投资者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复印件寄送本公司,本公司核实后向托管营业部划付投资者现金红利,再由托管营业部向投资者发放。
7、投资者可到原基金普润原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原基金普润基金份额的数量。
8、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帐户卡原件,如果证券帐户卡遗失,可持身份证原件到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挂失,即可补办证券帐户卡。
9、办理基金份额的转登记确权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10、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确权不成功等不利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对于基金普润上市前未办理相关确认手续的基金份额,原基金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向本公司委托的证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等可确认基金份额的合法依据后,证券公司将核实后的资料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托管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相关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
本公司委托的办理原基金普华上市前未确认基金份额的证券公司如下:
天津证券 电话:022-58792953
本公司委托的办理原基金普润上市前未确认基金份额的证券公司如下:
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 电话:027-82754523
广发证券 电话 0754-8978971
本公司增加其他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该项业务的,本公司将及时在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布,请相关投资者留意查阅。
四、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投资者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或查阅相关资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8日
附件一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确权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适用)
一、投资人信息
姓名:
原上海证券账户:
原指定席位:
深圳证券账户:
深圳托管席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证件号码:
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二、投资人签名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
投资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二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确权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适用)
一、投资人信息
开户机构名称:
原上海证券账户:
原指定席位:
深圳证券账户:
深圳托管席位:
被授权人姓名:
证件类型: 被授权人证件号码:
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二、投资人签名
本机构保证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