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有未通过的议案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点
2、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黄学文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54,876,4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9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4、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聘请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6、关于提名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董事 孙国建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2)董事 张志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3)董事刘欣生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4)董事张继文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5)独立董事郭晓川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6)独立董事邵良杉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7)独立董事张海升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7、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12、关于2007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13、关于提名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更选的议案;
1)监事金君峰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2)杜忠贵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3)徐忠海
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
14、关于依照〈新会计准则〉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54,876,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秦庆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兴发 公告编号: 2007-015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5月8日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平煤公司三楼调度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临时召集人孙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选举孙国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张继文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根据董事长孙国建先生提名,聘任张继文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根据张继文先生提名,聘任盛玉学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赵宏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王辉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由张继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一致认为:作为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会议提交的有关文件,我们认为上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上述聘任。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5名董事组成:董事孙国建先生、张志先生、刘欣生先生、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为本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为孙国建先生,并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立后,应拟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公司3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选张海升先生、张志先生、刘欣生先生、为本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为张海升先生,并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应拟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选邵良杉先生、孙国建先生、郭晓川先生为本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为邵良杉先生、并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立后,应拟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选郭晓川先生、孙国建先生、邵良杉先生为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为郭晓川先生,并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立后,应拟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其报酬的议案》;
因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拟定为6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六、第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张继文,男,1965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矿副矿长,矿长。现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盛玉学,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水沟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生产部部长,红庙煤矿矿长。
赵宏,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煤矿总工程师,老公营子煤矿筹备处处长。
王辉,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泰资产管理公司副总会计师,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兴发 公告编号: 2007-016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5月8日,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平煤公司三楼调度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临时召集人金君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选举金君峰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兴发 公告编号: 2007-017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披露联络方式及董事会秘书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自2007年5月18日起,相关情况变更如下:
一、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联络方式
1、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邮政编码:024076
2、联系电话:0476—3324281,3326075。
3、联系传真:0476—3328220
4、电子信箱:pndongmi@sina.com
二、本公司由张继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邮政编码:024076
2、联系电话:0476-3324281
3、联系传真:0476-3328220
4、电子邮箱:pnmanager@yahoo.com.cn
原联系方式自2007年5月19日起停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审阅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贵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公司已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基于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是由贵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并于200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议案、会议出席人员及登记事项等通知了各股东,符合《公司法》第103条、《规则》第15条及贵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于2007年5月1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黄学文先生主持。经审查,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1名(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4,876,48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3%。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为54,876,48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3%,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本次审议事项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并在监票人监票、点票和计票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第104条、《规则》第33条及贵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贵公司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否决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0股,反对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0股。
6、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孙国建、张志、刘欣生、张继文、郭晓川、邵良杉、张海升为新一届公司董事;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金君峰、杜忠贵、徐忠海为新一届公司监事;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依照〈新会计准则〉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54,876,4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表决事项与公告相符。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第103条、《上市规则》第15条及贵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致书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秦庆华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