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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会议通知,并同时披露会议提案,会议资料提前5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公司中央工厂(南六公路818号)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顾觉新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数为163145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116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292830股,占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份总数的0.424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见附表)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
4、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结果,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062.9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8.89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9.18万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3.21万元。根据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结果,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5.1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境内上市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孰低分配的原则,不具备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因此,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
5、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永久股份有限公司”。
6、关于公司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
8、关于全面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度双重审计机构,合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1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支付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6万元/年,代为扣税后实发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06年度的履行职务情况,向大会作了《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梁立新、秦桂森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的股东大会记录和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表决结果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上海永久 编号:临200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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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已于200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实业)和美国宾士域保龄球和桌球公司(以下称宾士域)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国际仲裁裁决迟迟未能下达,中路实业为此垫付的款项4140万元2006年度、2007年第一季度继续作挂帐处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说明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2007年3月20日的书面表示,该项国际仲裁的裁决最终将可能在2007年5月底以前下达。
公司目前未掌握该项国际仲裁裁决可能在2007年5月底以前下达的任何信息,公司预计该项国际仲裁裁决将无法在2007年5月底以前作出。有关该项国际仲裁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