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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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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版:观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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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版:观点·评论
    “风险教育”不是“口号式教育”
    央行“剑出三招”深化金融调控内涵
    商品与公权力嫁接贻害无穷
    黑洞还有多少
    “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要靠政府来实现
    打击内幕交易要盯住“两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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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与公权力嫁接贻害无穷
    2007年05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漫画 刘道伟
      □珑铭

      

      山东省济南市的数家商店里贴出了一则引人瞩目的广告:山东将军烟草集团的一种新品香烟广告,赫然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几个字,同时在广告的右下角,大约有1/4的画面,山东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被原文贴印在广告图案上,这份文件称,同意该品牌的卷烟作为山东省接待用烟,落款为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

      市场经济时代,通过巧妙策划制造出眼球效应能在短时间内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利润,因此,许多企业变相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炒作。在这方面,烟草行业的冲动更为强烈。因为我国相关法律“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烟草企业常常通过变相炒作来弥补不准公开做广告的缺陷。

      但是,当这种炒作与公权力嫁接在一起危害无穷,首先就可能涉嫌违法。去年,南京某烟草企业就成功进行了一次炒作。在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某卷烟厂架设的一块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至尊××———厅局级的享受”,“至尊××”是该卷烟厂生产的一高档卷烟,每包售价高达100元人民币。这一新闻被媒体争相报道,许多媒体配发了评论。烟草企业在短时间内聚集的眼球效应超过了任何一种广告。因此,这种低成本、见效快的炒作手法不断被企业演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明文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无论是“厅局级”的标榜,还是红头文件印上广告,都可能涉嫌违反这一规定。

      危害并不仅限于此。当某一商品打上公权力的烙印———无论是两相情愿还是一方被另一方利用,都容易对政府形象造成重大伤害。据报道,这种名为“将军天元”的高档香烟由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出品,每条售价高达500元。把如此昂贵的香烟作为政府招待用烟,给人带来的感觉不仅仅是奢华,更是一种严重的浪费。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对财政资金的铺张浪费就广遭批评。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企不分依然存在,有些部门职责不清,办事效率低;公务消费不规范,奢侈浪费,行政成本高……”

      公权力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当它为某一企业或某一商品服务的时候,是一种典型的政企不分的表现,同时,这一做法还容易伤害到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元素———公平竞争。当某一种商品的地位被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确认并强化的时候,不仅悄悄把一部分公权力资源转嫁给了该商品身上——— 这种做法其实是公权私用,是对公权力的扭曲———并且,还对那些没有机会获取与公权力联姻机会的企业和商品构成极大的不公。

      实际上,政府通过红头文件制定招待用品的行为本身就在程序上存在着瑕疵,缺乏最起码的合理性。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国制定了《政府采购法》,要求商品采购公开、公正、透明进行,竞争性原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精髓,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灵魂,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没有竞争也就没有政府采购制度。竞争性理念贯穿政府采购的始终。退一步说,即使香烟等招待用品不在政府采购名录,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赋予某种商品特权也是对本身职责的扭曲,因为它应该为所有商品展开公平竞争创造条件,而不是首先破坏这种规则,去干预和左右市场。

      透过这件事情,我们至少应该对公权力与商品嫁接的两大危害性保持足够警惕:其一,烟草业层出不穷的炒作,在以低廉的成本变相达到广告目的。其二,政府赋予某种商品特权对自身形象和市场经济本身所造成的危害难以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