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部分钢材出口开始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根据记者了解,由于具体的申请标准没有出台,不少贸易商还不知道如何办理许可证,导致一些出口贸易合同暂缓签订。
4月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下发《对部分钢材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文件,决定从2007年5月20日起,对部分钢材产品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昨日是部分钢材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首日,但由于是周日,相关部门未正式办公。有的贸易商准备在周一向当地商务部门咨询相关手续再做决定。
据了解,最近几天,各地相关政府都在学习出口许可管理的流程,由于具体的资质标准没有出台,因此凡是备案登记的企业、有资格证书的企业和批准证书的企业都有资格申请《钢材出口许可证》。但仍有不少贸易商“一头雾水”,导致一些贸易商的出口贸易合同暂缓签订。
根据规定,国家对83种钢材产品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海关凭证放行。“一批一证”是指一份许可证对应一份出口合同,报关一次后许可证自动失效。也就是说企业报关一次,使用一次许可证,即便有数量或者金额上的余数,仍旧不能再次使用,即便是同一合同项下的分批货物,也不能再用,假如一份合同需要分2次或2次以上执行出口,那么每次出口报关后,下次出口时仍需要再次申请。
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对钢材实行的出口许可证制度属一般出口许可管理,企业只要具有进出口资格,有进出口记录备案均可按照商务部文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注册。暂时不涉及出口资质审查、配额等内容。
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只要能出口的企业都应该获得许可证,但也存在相关部门能否通过的问题。北京一家大型出口商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不知道如何办理许可证,不清楚相关的条件和手续,担心一些出口业务无法开展,目前公司的一些大宗出口合同已经暂缓和停滞,公司准备向商务部详细了解情况后再做决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冰生近日透露,钢材出口许可管理相关的企业资质标准正在研究,“已经有了初步的考虑”。根据最新的统计,去年出口钢材的企业有11600多家,既分散也不规范。罗冰生表示,钢材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将会考虑企业的出口量、出口信誉、综合实力、节能环保等各个方面。但目前具体的资质标准还没有正式出炉。
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可能使单纯的贸易商和中小型钢厂会受一些影响和限制,大型钢厂则可以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