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到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到战略任务的高度,通过多项措施,成为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而促经济发展实现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的转化目标。要克服“重二轻三”的落后产业观,正确认识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先导作用,把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引导和激发社会投资发展服务业,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强化城乡联动,引导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覆盖,构建不同层级、合理分工、良性互动的服务业体系。要尽快扶持发展就业容量大、产业联动性强的服务行业,优先建设覆盖城乡基层的服务网络,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的服务需求,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加快和谐社会建设。
三、要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境内外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财政部门应整合预算内外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力度。加强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的投资示范引导,吸引更多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
四、要优化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及时清理现行服务业中过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消除服务业发展中的准入门槛障碍、歧视性的政策限制、不合理行政性垄断的规定,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除特殊行业外,对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实行同等待遇,凡允许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进入的领域,民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对服务业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和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方向,逐步实行与工业企业同等待遇,并及时研究出台配套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五、提高服务业人才素质。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大力培养复合型、国际型的服务业人才。要鼓励中国的高等学校和国外高水平的大学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办学,迅速培养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管理、金融、法律、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紧缺人才;要有计划地引导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水平。 (梁达)
国内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比上年增长率(%)
年度 1990 1996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GDP 3.8 10.0 7.8 7.6 8.4 8.3 9.1 10.0 10.1 10.2 10.7 11.1
第一产业 7.3 5.1 3.5 2.8 2.4 2.8 2.9 2.5 6.3 5.2 5.0 4.4
第二产业 3.2 12.1 8.9 8.1 9.4 8.4 9.8 12.7 11.1 11.7 12.5 13.2
服务业 2.3 9.4 8.3 9.3 9.7 10.2 10.4 9.5 10.0 10.0 10.3 9.9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2007年为一季度数据
本表按可比价格计算
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
年份 GDP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服务业
增长率
贡献率% 拉动百分点 贡献率% 拉动百分点 贡献率% 拉动百分点
1990 3.8 41.9 1.6 41.0 1.6 17.1 0.6
1996 10.0 9.5 0.9 62.9 6.3 27.6 2.8
2000 8.4 4.4 0.4 60.8 5.1 34.8 2.9
2001 8.3 5.0 0.4 46.7 3.9 48.3 4.0
2002 9.1 4.5 0.4 49.8 4.5 45.7 4.2
2003 10.0 3.3 0.3 58.5 5.9 38.2 3.8
2004 10.1 7.7 0.8 52.2 5.3 40.1 4.0
2005 10.2 6.3 0.6 54.7 5.6 39.0 4.0
注:产业贡献率指各产业增加值增量与GDP增量之比。产业拉动率指GDP增长速度与各产业贡献率之乘积。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