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发布了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0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发布将公司《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列入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题的公告,并于2007年5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2,1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56%,公司的部分董事及监事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实施该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0,267,228.9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26,722.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7,417,246.99元,200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8,657,753.02元。
据此,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23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50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11,850,000.00元,尚余146,807,753.02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五、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2007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07年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八、会议以122,198,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叶伟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600589 股票简称:广东榕泰 编号:临2007-00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5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07 年5月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
二、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农业银行揭阳分行对公司的融资额度有效期行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揭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广东榕泰 证券代码:600589 编号:临 2007-009 号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促进我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推动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决定设立“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情况如下:
电话:0663-867616
传真:0663-8676899
电子邮箱:lamsir@rongtai. Com.cn
网络平台:http://www.rongtai.com.cn
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