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5月19日上午在香港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许立荣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徐惠兴副董事长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周守华独立董事、杨赞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谭劲松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徐惠兴副董事长主持,大会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造8艘28,000载重吨多用途船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与会董事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向山东省黄海造船有限公司投资建造8艘28,000载重吨多用途船,投资总额为25,600万美元,首艘船交船期为2009年8月,后每四个月交接一艘。上述投资所需资金由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
经测算,平均每艘船在30年经营期内可产生净利润5.15亿元,内含报酬率为11.72%。
本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编号:2007-10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07年6月13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6月13日上午09:30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关于审议《中远航运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中远航运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中远航运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中远航运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中远航运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聘请中远航运2007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7、关于审议修订《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审议修订《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中远航运《公司章程》的草案;
10、关于审议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造8艘28,000载重吨多用途船的议案。
四、出席人员
1、截止2007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五、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1、符合上述条件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委托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详见附件一),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如委托股东是法人,须加盖法人印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形式授权的人士签署。
3、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及填好的《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营业执照、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公司投资发展部。
3、登记时间:2007年6月11-12日(08:30—16:30)。
七、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0)62621398、62621396
2、传 真:(020)62621388
3、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
4、邮政编码:510600
5、联系人:董宇航、王健
6、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复印、剪裁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