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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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2日下午2时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57,401,1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4.3318%(其中: A股股东21人,代表股份55,740,542股;B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1,660,601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7,401,130股,结果如下:
赞成的57,400,69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A股55,740,089股,B股1,660,601股;
反对的44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的0.0007% ,其中流通A股443股,B股0股;
弃权的23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4%,其中流通A股230股,B股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的57,400,69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A股55,740,089股,B股1,660,601股;
反对的44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的0.0007% ,其中流通A股443股,B股0股;
弃权的23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4%,其中流通A股230股,B股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的57,400,69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A股55,740,089股,B股1,660,601股;
反对的44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的0.0007% ,其中流通A股443股,B股0股;
弃权的23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4%,其中流通A股230股,B股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赞成的57,400,69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A股55,740,089股,B股1,660,601股;
反对的44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的0.0007% ,其中流通A股443股,B股0股;
弃权的23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4%,其中流通A股230股,B股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赞成的57,400,69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A股55,740,089股,B股1,660,601股;
反对的44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的0.0007% ,其中流通A股443股,B股0股;
弃权的23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4%,其中流通A股230股,B股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抵押担保的议案;
赞成的57,400,69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A股55,740,089股,B股1,660,601股;
反对的44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的0.0007% ,其中流通A股443股,B股0股;
弃权的23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4%,其中流通A股230股,B股0股。
7、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的57,400,69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93%,其中流通A股55,740,089股,B股1,660,601股;
反对的443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的0.0007% ,其中流通A股443股,B股0股;
弃权的23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4%,其中流通A股230股,B股0股。
浙江华浙律师事务所邓师群律师与会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