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二00六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5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董事长姜学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和会议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召开
会议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宾馆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公司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2007年6月8(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07年6月14日、6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07年6月15日下午6:0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100
传真:0535-4225688
联系电话:0535-4259777
联系人:常宗利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回执
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