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简称:中石化)昨日表示,近日公司虽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是能否落实还存在不确定性,至于“挑战中石油”更是为时尚远。
中石化集团日前宣布,集团总经理陈同海和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于5月17日在北京签署了上述协议。但是该公司未就协议内容作进一步解释。而中海油集团至今未披露任何信息。中石化人士昨日确认,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内容还在谈判过程中,17日至今还没有任何进展。
不过中石化管理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合作与东海油气田的开发有关。
据介绍,2000年3月,中石化整体收购中国新星公司。而早在1999年,新星石油公司已在春晓构造连续钻探数口探井和评价井,使“春晓气田”成为东海西湖凹陷油气整体开发的第一个核心气田,并以此为基础推动了整个东海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
西湖凹陷包括平湖、春晓、天外天、残雪、断桥等7个油气田。因为技术和资金问题,中石化当时希望引进外资共同开发。但是根据国务院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中规定,海上的油气资源对外合作中,中海油享有专营权。因此,中海油无偿取得了春晓气田50%的权益,中石化也保留50%。
中石化人士表示,仅就一个项目而言,五五平分的股权结构难免会导致分歧,甚至会造成一方“吃亏”。因此,中石化希望在开发东海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进而调节双方的利益分配。
至于为什么不选择与中石油合作,他表示,中石油的市场资源主要在北方,与中石化的南方市场距离较远,因而缺少合作的基础。
市场认为,中海油与中石化的合作将主要针对我国南方天然气市场,在天然气供应、储备和管道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
根据了解,在南方市场上,中海油已经处于“强势”。该公司在南方有四处LNG项目,其中广东大鹏LNG项目已于去年9月进入商业运营,福建LNG项目上游资源购销协议已经生效,上海LNG项目接收站工程已开工,浙江宁波的LNG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而我国天然气供不应求的局面短期不会缓解。这意味着,谁拥有LNG,谁就拥有了市场———地方政府一定会为得到资源提供网络支持。
分析人士指出,从中海油集团至今没有发布任何消息的现象来看,该公司对与中石化合作积极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