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金融创新改革寻求四点突破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玉海
在日前召开的天津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天津市市长戴相龙表示,天津将开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综合经营。
戴相龙表示,今后,天津将继续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在体制机制等一些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为国家在更大范围内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探索途径和积极经验。
一是继续进行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工作。天津将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基础上,鼓励发展各类功能的产业基金,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房地产投资信托试点,发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把天津逐步建设成中国产业基金发行、管理、交易、培训、理论研讨中心。加快天津企业集团的发展,培育一批销售额超过百亿、千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开展房地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等资产证券化业务。
二是天津还将开展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天津设立机构办理证券、保险、金融租赁业务。允许保险企业集团或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到天津成立机构办理银行、证券业务。同时整合天津各类地方金融企业股权,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控股参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
三是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主体。设立和引进中外资银行、投资银行、金融租赁、货币经纪、专业保险和再保险、信托投资等各类法人机构。适当组建具有新服务功能的金融机构。支持中德住房储蓄银行重组成为中低收入者服务的住房信贷银行。
四是扩大滨海新区外汇管理改革先行先试的范围和内容。戴相龙表示,目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7条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已在滨海新区开始进行。今后,适应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经批准后还可以再扩大滨海新区外汇管理改革先行先试的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