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0.03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除息日:2007年5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5日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配方案已获2007年4月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4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此次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6年度分配方案
1、分配方案: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我公司(母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2958695.4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295869.55元,加上2005年度结转5832221.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5495047.51元。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6年末总股本3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0.27元。
公司本次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
2、除息日:2007年5月3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5日
三、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 赵青松 郭 越
3、咨询电话:0310—5062940 传真:0310—5015753
六、备查文件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